安全管理协议 为了确保实现重庆市轨道交通一号线高庙村站交换厅地下过街系统临时通道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进一步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协调、管理力度,中冶建工有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重庆四星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方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双方同意签订该协议作为正式合同安全管理方面的补充规定,并承诺本协议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具体条款如下: 一、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中所涉及的安全管理责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至合同工程全部完工验收签字之日终止
二、责任目标 (一)乙方承诺承担和履行合同和甲方所规定的安全责任,且满足要求
(二)乙方的安全控制目标是确保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 1、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2、不发生火灾事故; 3、不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造成人身重伤的一般交通事故; 4、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同时5人及以上的食物中毒); 5、不发生流行性传染病 (无甲型传染病、其他常见传染病未形成多人同时患病); 6、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生活、工业垃圾及其他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大面积水土流失); 7、不发生对施工区附近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如造成重大设备损坏、人员伤害等); 8、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
(三)乙方承诺在施工中控制以下安全事故的发生: 1、人员轻伤事故
2、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人身轻伤交通事故
3、其他安全未遂事故和异常事件
三、安全责任 1、乙方负有安全生产的管理责任和直接责任
2、乙方的法人或签署合同的公司总经理对合同安全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
3、乙方项目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的直接领导责任
4、乙方保证执行“谁施工、谁负责”的施工安全原则
5、乙方保证服从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