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 建 工 程 计 量 与 计 价 第 一 节 土 石 方 工 程 一 工 料 计 价 法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1 )人 工 土 方 : ① 综 合 定 额 工 程 量 , 以 房 屋 基 础 地 槽 、 坑 的 挖 土 工 程 量 为 准 。 ② 平 整 场 地 工 程 量 按 建 ( 构 ) 筑 物 地 面 积 的 外 边 线 每 边 各 放 2m 计 算 。 ③ 地 槽 、坑 挖 土 深 度 自 槽 坑 底 至 设 计 室 外 地 坪 。如 原 地 面 标 高 平 均 低 于 设 计 室 外 地 坪 30cm以 上 时 , 挖 土 深 度 算 至 原 地 面 。 ④ 地 槽 长 度 : 外 墙 按 外 墙 中 心 线 长 度 计 算 , 内 墙 按 基 础 底 净 长 计 算 , 不 扣 除 工 作 面 、 垫层 及 放 坡 重 叠 部 分 的 长 度 , 附 墙 垛 凸 出 部 分 按 砌 筑 工 程 规 定 的 砖 垛 折 加 长 度 合 并 计 算 ,不 扣 除 搭 接 重 叠 部 分 的 长 度 , 垛 的 加 深 部 分 亦 不 增 加 。 ⑤ 基 础 施 工 所 需 工 作 面 , 如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未 规 定 时 按 以 下 方 法 计 算 : 基 础 或 垫 层 为 混 泥土 时 , 按 混 泥 土 宽 度 每 边 增 加 工 作 面 30cm 计 算 ; 挖 地 下 室 土 方 按 垫 层 底 宽 每 边 增 加 工 作面 ( 烟 囱 、 水 、 油 池 、 水 塔 埋 入 地 下 的 基 础 , 挖 土 方 按 地 下 室 放 工 作 面 )。 如 基 础 垂直表面 需 做防腐或 防潮处理的 , 每 边 增 加 工 作 面 80cm 。 砖 基 础 或 块石 基 础 , 每 边 增 加 工 作 面15cm 。 如 同一 槽 、 坑 遇有多个增 加 工 作 面 条件时 , 按 其中 较大的 一 个计 算 。 ⑥地 槽 、 坑 放 坡 工 程 量 按 施 工 设 计 规 定 计 算 , 如 施 工 设 计 未 规 定 时 按 下 表方 法 计 算 : 土 壤类别 深 度 超过(m ) 放 坡 系数K 说明 一 、 二类土 1.2 0.50 1、 同一 槽 、 坑 土 类不 同时 , 以 数量 多者为 放 坡标 准 ; 2、 放 坡 起点均 自 槽 、 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