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学主要内容 民用建筑 1 .建筑、三要素、三要素关系。 答:建筑:建筑是人工创造的空间环境,为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社会需要,通常认为是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总称。 三要素:1、建筑功能。或称建筑的不同使用要求。 2、建筑技术。就是建造房屋的手段。 ①建材与制品技术②结构技术③施工技术和④设备技术(水、暖、电) 3、建筑形象。是建筑体型,立面形式,材料质感,细部装修等的综合反映。 不同社会时代,不同地域和民族的建筑形象及风格不同。 三要素相互联系、约束,又不可分割,形成辩证统一的关系。但是有主次之分。首先是功能,是起主导作用的因素,第二是物质技术,是达到目的的手段,但是技术对功能又有约束和促进的作用。第三十建筑形象,是功能和技术的反应,但如果充分发挥设计者的主观作用,在一定功能技术条件下可以把建筑设计的更加美观。 2 .民用建筑的分类(使用功能)。 答:按实用功能分:居住建筑(住宅、宿舍、公寓等);公共建筑(影剧院,教学楼等) 按规模大小分类:大量性建筑 (住宅学校医院等);大型性建筑(体育馆车站等) 按层数分为:①低层建筑:1~2 层②多层建筑:3~6 层③中高层建筑:7~9 层 ④高层建筑:超过一定高度(24m)或层数(10 层)的建筑。 3 .民用建筑的分级(耐久-含义、各级别年限;耐火-分级、影响因素、耐火极限及其条件和单位;高层建筑)。 答:耐火极限:指建筑构件在规定耐火试验条件下,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力或完整性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的时间。单位为 h 耐火等级: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标准。是由组成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级限最低值决定的。 按耐火等级分类:一~四级 一级最好四级最差 ①重要性、规模宏大或有代表性建筑按一、二级设计 ②大量性或一般性建筑按二、三级设计 ③次要性或临时建筑按四级设计 达到耐火极限的条件: ①失去支持能力。指构件承受不了原设计荷载而破坏。 ②完整性被破坏。爆裂,局部塌落透穿、孔洞。背面可燃物燃烧。 ③失去隔火作用。背火面任一点达到220℃ 构件的燃烧性能: ①非燃烧体:非燃烧材料构件(石材、金属) ②燃烧体:易燃烧材料构件(木材) ③难燃烧体:不易燃烧材料构件(沥青砼、抹灰木条) 耐久等级的指标是设计使用年限。 按耐久年限分类:(四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 ①一级:100 年以上(重要性建筑和高层建筑) ②二级:50 年~100 年(一般性建筑) 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