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个人参考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山西省优质结构工程评价办法 第一章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引导和激励工程参建各方加强过程控制,保证结构安全,按照“质量兴业”和“精品工程”战略的实施要求,根据国家、 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山西省优质结构工程(以下简称“省优质结构工程”)是我省建设结构工程质量最高荣誉
申报省级以上质量奖项的工程应是省优质结构工程
省优质结构工程的评价工作由省优质结构工程评价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价委)负责,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价办)负责具体日常评价组织工作
省评价办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省优质结构工程由申报单位按项目属地及行业管理的原则申报,实行逐级申报、过程控制、择优选取、专家审定
第五条 省优质结构工程评价程序分为:申报、初评、核验审查、终评、发布五个步骤
省优质结构工程名 单每 半 年 发布一次 ,总数 一般 不超 过150 项
第二章 申 报 条 件 第七 条
申报条件 山 西 省 优 质 结 构 评 定 办 法 --第 1页山 西 省 优 质 结 构 评 定 办 法 --第 1页仅供个人参考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申报省优质结构工程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二)工程结构设计科学合理,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保证地基基础稳定,主体结构安全,确保抗震设防和耐火等级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观感达到内坚外美; (三)有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