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业务的会计账务处理 我们从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两个角度,通过四个案例来进行解析。 一、站在用工单位角度 (一)一般计税 发生劳务派遣费用时 借:生产成本、工程施工等 管理费用一一劳务费 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一一劳务用工一工资等 应付帐款一一XX 劳务派遣公司 案例1:A 是一家建筑企业(上市公司,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承包了一项工程,造价IOOO 万元,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200 万元,其中劳务派遣公司用来支付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180 万元,劳务派遣单位选择差额纳税(200-180)∕1.05×5%=0.95万元,A 公司一般计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0.95万元。 A 公司收到劳务派遣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劳 务 派 遣 业 务 的 会 计 账 务 处 理 --第 1页劳 务 派 遣 业 务 的 会 计 账 务 处 理 --第 1页借:工程施工一合同成本 180 管理费用一一劳务费 19.05 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0.95 贷:应付职工薪酬一一劳务用工一工资等180 应付帐款一一XX 劳务派遣公司 20 (二)简易计税 发生劳务派遣费用时,简易计税不能够抵扣进项税额,也不能够差额纳税。 借:生产成本、工程施工等 管理费用一一劳务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一一劳务用工一工资等 应付帐款一一XX 劳务派遣公司 案例 2:A 用工单位是一家建筑企业(上市公司,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承包了一项工程,造价 1000 万元,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200 万元,劳务派遣公司将 200 万元中的 180 万元用于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和住房公积金。A 公司承包的工程为甲供工程选择简易计税,不得抵扣进项。劳务派遣单位开具普票给 A 公司。 借:工程施工一一合同成本 180 管理费用一一劳务费 20 贷:应付职工薪酬一一劳务用工一工资等 180 劳 务 派 遣 业 务 的 会 计 账 务 处 理 --第 2页劳 务 派 遣 业 务 的 会 计 账 务 处 理 --第 2页应付帐款一一XX 劳务派遣公司 20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会计准则一一职工薪酬》规定,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包括了支付给“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的费用,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