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道路运输管理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基层交通运输应急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全监督司交应急发〔20XX〕165号20XX年04月07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XX省市政公路管理局、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XX省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有关交通运输企业: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产业,交通运输应急工作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交通运输基层应急队伍是交通运输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力量,加强交通运输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意义重大。近年来,交通运输基层应急队伍逐步建立,在应急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各地交通运输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发展不平衡,组织管理规范化和队伍建设专业化水平尚待提高,应急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交通运输基层应急工作实际,提出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意见如下:一、切实加强对交通运输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公路、道路运输、港航、地方海事等有关管理部门以及交通运输企业,全面调查当地应急资源的分布以及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特点,根据当地实际和“十二五”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应急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基层应急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建设和发展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加强对应急队伍建设的督导检查,加强当地交通运输基层应急队伍建设,不断健全交通运输应急体系。部属航务、海事、救捞等机构要根据辖区特点和搜救、应急运输、航道抢通等需求,制定本系统和单位基层应急队伍发展规划,动员社会力量,完善装备,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应急队伍水上搜救、危化品及油污等应急处置能力。二、明确交通运输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建设目第1页共4页标按照“统筹规划、规模适度、平急结合、专兼结合、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强专业应急队伍与兼职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交通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适应基层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需要的应急队伍,努力提高基层交通运输应急队伍整体素质,力争达到专职人员持证上岗,兼职人员经过业务培训,不断完善专业抢险与公众参与、地方抢险与军队抢险相结合的交通运输应急救援机制,初步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交通运输基层应急队伍体系。三、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加强城市公交客运和轨道交通应急队伍建设。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辖区公共交通企业、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组建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抢险队伍,及时抢修故障营运车辆或轨道交通设施;建立由站务人员组成的兼职疏散引导队伍,疏导乘客及时、有序地撤离故障车辆或车站,避免出现挤压伤亡事故;建立与旅客运输、出租客运企业的协调与调用机制,及时疏散受困、受阻旅客。加强公路、航道应急抢险保通队伍建设。结合公路路网规模、结构、地域分布特点,以公路养护管理部门、路政管理部门以及日常养护队伍为基础,采取与专业公路养护工程企业签订应急处置协议的方式,构建基层公路应急抢险保通队伍。航道方面,加强航道维护能力建设,加强过船设施的运行管理,发挥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人员在应急抢通中的作用,建立干线航道、港口航道、界河等疏堵保通专业应急队伍。加强客货场站、港口码头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在充分依靠当地公安消防专业应急力量的基础上,督导客运场站、码头,依托专职安全管理员、保安员,挑选一部分青年骨干人员,组建消防、救援等应急队伍。加强危险品运输应急队伍建设。发挥专业消防和危险货物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增加危险货物应急救援和资金的投入,进一步提高专业消防队伍和危险货物应急救援技术装备水平和第2页共4页救援能力。依托大型企业组建联合消防或危险货物应急救援队伍,从企业员工中挑选合适的兼职消防或应急救援人员,加强兼职消防或应急人员业务培训演习、演练。危险货物场站和港区应与专业应急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组织编制危险货物运输应急救援指导读物,制定并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