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考核实施细则根据《教师法》、 《义务教育法》等法规精神,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在学习领会《考核办法》中关于考核内容以及师德“一票否决”等相关规定后,针对学校实际,考核小组认真组织教职工讨论,初步形成本细则,将以此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考核晋级、评优、评聘的主要依据一、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基本要求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 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 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 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激励广大教师力行师德规范, 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把师德建设引向深入。目的意义: 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师队伍的师德建设,提高教师师德水准,规范教师言行,增强集体荣誉意识,为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作贡献。基本要求: 实施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中要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鼓励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同时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并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二、考核对象在职的全体教师三、考核内容第一章爱国守法第一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第二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第三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争做知法守法楷模;第四条: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 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第二章爱岗敬业第五条:忠于人民教育事业, 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第六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第七条:认真执行教学计划, 自觉遵守教学规范, 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第八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第三章关爱学生第九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