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法律法规护理法律法规王昆仙学习内容护士法的概念医疗事故处理相关内容患者的权力护理差错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护士法的概念护士法:是关于护理人员的资格、权利、责任和行为规范的法律与法规。医疗事故处理相关内容1、医疗事故的概念: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2、医疗事故的分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甲、乙等)•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重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1、患者的权力(1)患者的权力1、医疗保障权2、生命健康权3、平等的医疗权4、疾病的认知权5、知情同意权6、隐私保护权7、参与评估全8、核查诊查费用权9、主观病历封存、启封权10、医疗实物封存、启封、检验权11、提请尸检并参与尸检权12、聘请专家协助认证权13、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权14、申请专家鉴定组成员回避权15、监督维护实现医疗权2、护理差错护理差错概念:指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而对患者直接或间接影响,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过失行为。护理差错分级一般差错未对患者造成影响或有轻度影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护理过失;严重差错指护理人员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给患者造成一定痛苦,延长治疗时间;护理事故分级一级护理事故指护理人员的过失造成患者死亡;二级护理事故指造成患者严重残废和功能障碍;三级护理事故造成患者残废或者功能障碍。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1、有意侵权行为:威胁他人身体侵犯他人身体侵犯隐私权诽谤2、无意侵权行为疏忽大意:行为人因不专心履行职责而造成客观上的过失行为;渎职:行为人在履行专业职责的过程中的失职行为导致当事人受到伤害;3、收礼与受贿案例:南京儿童医院徐宝宝事件2009年11月3日,南京5个月大的婴儿徐宝宝因高烧、眼眶部肿胀等症状,入南京市儿童医院住院治疗,次日早晨不治身亡。案例:南京儿童医院徐宝宝事件•2009年11月3日夜班值班医师毛晓珺,对患儿家长多次反映病情变化,请求察看患儿病情的合理要求,态度冷漠,没有认真观察患儿病情变化,没有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事发后还隐瞒自己值班期间上网下围棋的事实真相。管床医师没有对患儿血象异常及时申请会诊,也没有将该患儿病情向夜班值班医生交班。值班护士也未认真执行分级护理规定,没有密切观察患儿病情变化。案例:南京儿童医院徐宝宝事件•联合调查组由14人组成,当中有4名是南京市卫生局主管部门工作人员,5名包括扬子晚报记者在内的中央省市媒体记者,1名网民代表(由南京市纠正不良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1名计算机专家,2名省级综合性医院医疗专家,1名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调查组的一名电脑专家用国家保密部门对上网记录进行检查的软件,恢复了被删除的上网记录,通过这款软件搜索到的上网记录和IE缓存里记录是一致的。案例:南京儿童医院徐宝宝事件•在这份宝宝的“长期医嘱单”上写着“一级护理”。所谓“一级护理”,就是要求护士或者医生每30分钟巡视一次。但徐定金表示,整个晚上,即便测量体温,都是他们自己到护士台去取送温度计。而另一个细节是宝宝的“临时医嘱单”,从这份临时医嘱单上看到,从11月3号下午4点到第二天凌晨5:56分,期间近9个小时的时间,宝宝的“临时医嘱单”上没有任何医嘱记录。案例:南京儿童医院徐宝宝事件•患儿家属指定代理律师耿延。按照法律规定,他向南京市儿童医院开出了一份赔偿清单: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39万,精神抚慰金12万,共计索赔额51万元。案例:南京儿童医院徐宝宝事件•南京市卫生局已决定对南京市儿童医院院长方如平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委书记金福年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值班医师毛晓珺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开除处分;给予管床医生冯晓津、陈娟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眼科护士周颖、毛婷、徐源媛、夏矜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眼科主任陈志钧、眼科护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