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教育认证标准 (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 2012 年7 月修订) 说 明 1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工程教育认证
本标准由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组成
申请认证的专业应当提供足够的材料证明该专业符合本标准要求
本标准在使用到以下术语时,其基本涵义是: (1)培养目标:培养目标是对该专业毕业生在毕业后5 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
培养目标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
(2)毕业要求: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所应该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的具体描述,包括学生通过本专业学习所掌握的技能、知识和能力
(3)评估:评估是指确定,收集和准备所需资料和数据的过程,以便对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是否达成进行评价
有效的评估需要恰当使用直接的、间接的、量化的、非量化的手段来检测培养目标的达成
评估过程中可以包括适当的抽样方法
(4)评价:评价是对评估过程中所收集到的资料和证据进行解释的过程
评价过程判定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5)机制:机制是指针对特定目的而制定的一套规范 的处 理 流 程,同 时对于该流 程涉 及 的相关 人 员 以及 各 自 承 担 的角 色 有明确的定义
1.通用标准 1
1 学生 1
专业应具有吸引优秀生源的制度和措施
具有完善的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够很好地执行落实
专业必须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以保证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毕业后具有社会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力,进而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并通过记录进程式评价的过程和效果,证明学生能力的达成
专业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认定过程,认可转专业、转学学生的原有学分
2 培养目标 1
专业应有公开的、符合学校定位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应包括学生毕业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