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样品、样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 为加强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实体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避免工程大面积施工后因质量缺陷的返工造成工程品质、工期和成本等方面的损失,确保工程优良品质,制定本办法。 2. 样板均在工程实体上实施,不增加任何费用,经验收合格后,作为后续工程工序验收参照、对比施工。 第二章 工程材料样品管理 工程材料样品是指拟使用于工程上的原材料、半成品、 成品的样品;该材料样品将作为批量进场材料的验收比照物。 一、 材料样品计划管理 1、施工总包单位进场后一周内按分部工程编制季度进场材料样 品计划报审;计划内容包括:材料样品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标准、报验时间、质量负责人、使用部位; 2、平行发包的工程,施工单位进场后一周内编制进场材料样品 计划,计划内容同上; 3、材料样品进场报验时间比工程材料大量进场时间提前 14 天; 4、材料样品至少包括,钢管、防水材料、保温材料、专用腻子、 各层涂料、屋面瓦、门窗及幕墙(含五金件、玻璃、密封胶等)、栏杆(板)、吊顶龙骨与面板、石材、地砖及墙砖(文化石)、防火门、栏杆(板)、消防材料、水暖各种管材及阀门、地漏,太阳能、空调、风机、各类电线电缆及套管、插座、桥架、可视对讲机,户配电箱及其它弱电、智能化设备,市政排水管、井盖等; 5、材料样品进场报验计划需经监理、项目管理及建设单位逐级 审批后,报集团备案; 二、 材料样品的质量管理 1、材料样品进场后,施工单位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 样品报审表》,质量证明文件必须齐全; 2、性能检测报告按照规范要求需“型式检验”的,必须提交“型 式检验报告”,不得用“委托检验报告”替代; 3、所有样品上均标明样品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质量标 准,建设单位组织项目管理/代建、设计、监理、施工及共同验收签字确认; 三、 材料样品间管理 1、施工总包单位现场必须设置材料样品间,除不便置于室内的 大型排水管等外,原则上包括专业工程的所有材料样品均陈列在样品间内; 2、监理单位负责材料样品间的管理,并建立人员进入样品间记 录台帐,任何人进入样品间。除在存放样品时,有关人员共同进入,其他时间需要进入样品间,均需提交书面申请报总监批准; 3、材料样品作为进场材料对照验收的主要依据之一,进场材料 的质量标准应与样品一致; 4、建设单位对样品的验收,不免除施工单位承担的质量责任, 不免除监理对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