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为规范公司内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同时防止发生交通、人身伤亡事故,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范围内生产及改建、扩建等工程的断路作业。抢险断路作业按照应急预案执行。3 编制依据本规定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4 术语和定义4.1 断路作业在公司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生产装置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4.2 断路申请部门 需要在公司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生产装置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生产、维修、电力、通信等部门。4.3 断路作业单位按照断路申请部门要求,在公司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生产装置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单位。4.4 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路段周围以告示道路使用者注意交通安全的灯光装置。4.5 作业区为保障道路作业现场的交通安全而用路栏、锥形交通路标等围起来的区域。5 管理职责5.1 断路申请部门职责5.1.1 负责断路前进行危害辨识,制定安全措施,办理《断路作业许可证》。5.1.2 负责对断路作业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5.1.2 负责对断路作业单位作业过程的全程安全监督管理。5.2 断路作业单位职责5.2.1 负责断路前进行危害辨识,制定安全措施。5.2.2 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5.2.3 负责断路作业的全程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5.3 HSE部职责5.3.1 负责审批《断路作业许可证》,并告知相关部门。5.3.2 负责断路过程的安全稽查。6 管理内容6.1 断路作业基本要求6.1.1 实行断路作业许可证制度。断路作业,应按规定经过审批,持有效的《断路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6.1.2 断路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还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断路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作业许可证。6.1.3本规定涉及对外单位和外来人员的相关要求,应在双方相关合同中或通过对方承诺等形式书面明示。本规定对内部员工的习惯要求应通过制度公示、纳入安全教育、作业指导书、岗位职责、劳动合同等方式确保相关员工周知。6.2 《断路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6.2.1 断路作业许可证由断路申请部门负责办理。6.2.2 断路作业前应进行危害识别,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安全措施,断路申请部门和断路作业单位审核后,报公司安全部审批。6.2.3 一张断路作业许可证适用于一个断路作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