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产品成本核算规程[试行] 发文单位:化工部 文 号:[84]化财字第610 号 发布日期:1984-6-22 执行日期:1984-6-22 为了加强成本管理,正确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不断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便于同行业之间进行成本对比分析,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及财政部有关规定,制定本核算规程
一、总则 (一)成本核算的主要任务 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正确反映和监督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所发生的费用支出
正确及时地计算产品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认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提供定量、定向分析资料,挖掘降低成本潜力,努力降低产品成本
(二)成本核算体制 根据涂料工业产品生产的特点,成本核算实行三级管理两级核算制
即厂即核算工厂成本,车间核算车间成本,班组主要作好产量、质量、原材料、燃料、工时消耗等原始记录
(三)成本核算原则 1
企业必须按照实际入库的产品产量、实际消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计算产品实际成本
成本核算以每月为一个成本结算期
同一个计算期内核算的产量收入和消耗,起 讫 日期必须一致
(四 )成本核算对象 指 在 计算期内已 验 收入库可 供出售 分花 色 品种 的涂料产品产量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五 )成本开 支范 围 和标 准 企业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国营工业、交通运输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不得任意扩大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
二、涂料成本核算各项规定 (一)划清本期成本和下期成本的界限: 凡应记入本期成本的原料费用和预提、待摊费用,必须按规定核算分摊,不得多摊或少记
各车间每月发生的生产费用和人库产品成本、半成品必须和厂部财务、供销部门所记数字相互一致
(二)划清在产品和产成品的界限 凡已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半成品(包括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成品)要从生产费用帐中如实转出
车间在产品每月要进行盘点,不得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