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 附件:1 《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细则》(试行) (2014 年4 月) 1 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原则、程序、内容、方法、评价报告格式以及质量控制等基本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不含放射性危害因素)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AQ8001-2007 安全评价通则 AQ8002-2007 安全预评价导则 GBZ /T 196-2007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 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
1职业安全卫生 以保障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 施
2危害因素 是指 能 造 成 人 员 伤 亡 ,对物 造 成 突 发 性损 坏 或 影 响 人 的身 体 健康导致 疾 病,对物 造 成 慢 性损 坏 的因素
3职业病危害因素 危 险 化 学 品 建 设 项 目 --第 1页危 险 化 学 品 建 设 项 目 --第 1页 - 4 - 职业活动中影响劳动者健康并可能导致职业病,存在于生产工艺过程以及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中的各种危害因素的统称
4危险化学品 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