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扎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校食堂采购行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维护在校师生权益,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制订本办法; 一、实施要求 按照全国学生营业办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20133 号关于“对学校粮油等大宗原材料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运送”的要求,对全县学校食堂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原材料进行统一采购,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 二、实施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校食堂米、面、油、肉、蛋等大宗食材均实行定点采购配送; 三、实施原则 学校大宗食材配送企业的确定必须按照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企业的准入机制执行,并对不按配送协议履 行配送的企业启 动 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退 出机制,以 保证 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学生的身 心 健 康 ; 附 件1: 大宗食材配送企业准入制度 1、凡 向 学校食堂供应 大宗食材的企业必须由 县人 民 政府相关部 门 通过审 查 考 评 等方 法确定推 荐 名 单 ,并向 社 会 公 示 ,学校自 主 选 择 ; 学 校 食 堂 大 宗 食 材 定 点 采 购 管 理 规 定 --第 1页学 校 食 堂 大 宗 食 材 定 点 采 购 管 理 规 定 --第 1页2、大宗食材定点供应商应为有以人为本理念、公益服务认识、社会责任明确的企业,愿意为学生提供优质食品供应服务;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近 3年内无食品安全违法经营和投诉现象,信誉度较高,具有相应固定的食品生产或经营场所,按要求及时进行物资配送的能力; 4、具备齐全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