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无障碍设计在建筑设计中的应用摘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其中和谐社会对于行动不便者这个特殊群体的重要关爱方式之一—— 无障碍设计更显得尤为重要。无障碍设计范围涵盖都市建筑、交通、公共环境设施设备以及指示系统等 ; 而建筑设计作为与人们衣、食、住、行息息相关的重要学科和工作, 对于无障碍设计需要进行深度的研究和应用。关键词:无障碍设计的产生 , 在建筑设计中的应用 ,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 扩展一、无障碍设计的产生1974 年,联合国召开的残疾人生活环境专家会议报告中提到:“我们所要建立的城市, 就是正常人、 病人、孩子、青年人、老年人、伤残人等没有任何不方便和障碍,能够共同地自由生活与活动的城市。”由此产生了 “无障碍设计 ”(Barrier Free Design) 这一概念。在我国, 1985 年 3 月由当时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北京市残疾人协会、北京市建筑设计院联合在北京召开了"残疾人与社会环境研究会 ",发出了 "为残疾人创造便利生活环境" 的倡仪,同年 4月全国人大六届三次会议和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部分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提出了 "为残疾人需求的特殊设置建设" 的提案和建议。 1986年 7 月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共同编制了我国第一部《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试行)》,1989年颁布实施。2001年,我国又根据该版规范修订和改进,制定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而后,为了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又相继出台了《中国残疾人事业 “十一五 ”发展纲要》、《无障碍建设 “十一五 ”实施方案》、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 建标[2008]77号)等文件和规定,为政府和全社会的无障碍建设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二、在建筑设计中的应用无障碍设计结合建筑设计的基本范围包括城市行政建制区划管辖范围 (含区、县、乡、镇、民族乡及街道办) 以及规划控制区建设的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的有关部位及相应设施。具体是指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房屋建筑和居住小区,以及有行动不便人士生活和工作的场所。建筑物无障碍设计应当遵循的原则是,方便行动不便者乘轮椅的室外通行、 方便行动不便者使用公共建筑、方便行动不便者的住宅生活。建筑物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