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编号:(招生学校)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丙方:(定向就业设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地址:法定代表人:山东省医学生免费教育,旨在为加强农村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
根据《山东省医学生免费教育工作实施办法》(鲁卫发〔 2017〕9 号)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丙三方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协议签订的前提第一条乙方具备普通高考(夏季)报考条件和医师执业注册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毕业后志愿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长期从医,有志于终身从医,自愿报考甲方医学生免费教育相关专业
甲方经审核,认为乙方符合择优录取条件,同意录取乙方为免费教育医学生(以下简称免费医学生)
第二条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资格(有毕业证书,下同) ,并按本协议约定定向就业
第三条乙方清楚知悉农村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的内容,志愿参加农村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项目,并承诺:(一)完成(学校)以下第项高等医学教育取得毕业资格;1
专业:临床医学本科,学制5 年;2
专业:中医学本科,学制5 年;(二)一经取得毕业资格即到丙方确定的定向县(市、区,以下简称定向县)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以下简称定向服务单位)定向就业,且在定向服务单位连续工作6 年(不包含按照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时间,以下简称服务期)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依据免费医学生的招生办法和录取原则,对报考甲方医学类专业的考生进行审核,择优录取免费医学生
将免费医学生的录取通知书一份以及经甲方、丙方签字盖章的本协议书一式四份一并寄送乙方
乙方及其监护人在本协议书各份文本签字后,录取通知书生效
第五条按照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发展需求,制订免费医学生教育培养方案,提供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