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东省康复医师培训方案为进一步规范临床康复医疗工作,加快推进我省康复医疗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提高我省康复医师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山东省康复医师培训方案》。一、工作内容及目标㈠在全省开展康复医师培训工作,用2-3年时间,对医疗机构从事康复医学专业工作,但注册范围不是康复医学的临床执业医师,分期分批进行进修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医师, 由省卫生厅颁发 《山东省康复医师培训合格证》 ,持证上岗。㈡通过培训, 使转岗康复医师熟练、 规范地掌握康复科常见疾病的诊断、康复评定及治疗, 提高康复医师的业务素质和临床水平,提高全省康复医学专业服务能力。㈢各医疗机构转岗康复医学科医师,必须于3 年内完成培训,并取得《山东省康复医师培训合格证》,方能独立开展康复诊疗工作。㈣通过岗位培训, 提高我省转岗康复医师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推动全省康复医学的发展, 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 推进我省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工作。二、培训人员医疗机构内从事康复医学专业工作, 但注册范围不是康复医学的临床执业医师。㈠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则上在岗从事康复医师工作满1 年后,方可参加培训。㈡在卫生部康复医学专科医师培训基地(附件 1)和山东省康复医师培训定点医院(附件 2)进修满 3 个月及以上,提交进修证明,经专家委员会复审,合格者可取得《山东省康复医师培训合格证》。㈢在非卫生部康复医学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和非山东省康复医师定点培训医院进修的医师, 提交进修证明, 经专家委员会复审并参加统一考核,合格者可取得《山东省康复医师培训合格证》。㈣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在康复医学科工作满5 年,提交证明材料,经专家委员会复审,合格者可取得《山东省康复医师培训合格证》。㈤社区康复专业人员岗位培训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社区康复人员岗位培训大纲》进行,不包含在本培训方案内。三、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具体的培训内容及参考教材详见附件3 。2 培训方式:采取到卫生部康复医学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和山东省康复医师定点培训医院进修3 个月及以上,并参加集中统一考核。培训人员原则上应根据所在地市到指定的定点培训医院参加培训(参见附件2 )四、考核形式和方法省卫生厅组织成立山东省康复医师培训专家委员会,对参加考核的康复医师提交的相关进修材料进行复审及考核,合格者发证。考核方法:理论考试 + 病例分析。每年进行两次集中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