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禁忌【目的要求】1、掌握配伍禁忌、妊娠用药禁忌的内容
2、了解服药时的饮食禁忌的内容
一、配伍禁忌(一)配伍禁忌的含义:两种药物配伍使用,会产生或增强药物的毒副作用,或降低药物的疗效,因而临床应当避免配伍使用
《本经·序例》指出:“勿用相恶、相反者
”但相恶与相反所导致的后果不一样
相恶配伍:使药物的某些功能减弱,但又有可以利用的一面,并非绝对禁忌
相反配伍:使药物产生毒副作用,危害病人健康,甚则危及生命,原则上列为配伍禁忌
(二)配伍禁忌的主要内容1、十八反、十九畏:目前医药界共同认可的配伍禁忌,有“十八反”和“十九畏”
(1)十八反: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2)十九畏: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对于“十八反”、“十九畏”作为配伍禁忌,历代医药学家虽然遵信者居多,但亦有持不同意见者,有人认为“十八反”、“十九畏”并非绝对禁忌,现代也有不少学者持不同看法
有的医药学家还认为,对于有的相反药同用时还能“相反相成”,产生较强的功效
倘若运用得当,可愈沉疴痼疾
当前,由于对“十八反”、“十九畏”的实验研究、临床研究尚处在初期阶段,多数学者认为,现在决定其取舍还为时过早,有待进一步的实验研究与临床研究研究
故凡属“十八反”、“十九畏”的药对,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一般不应盲目使用
(3)十九畏与相畏的区别:“十九畏”与“相畏”是两回事,不能混淆
(1)“十九畏”作为配伍禁忌,原则上应避免配用
(2)“相畏”是一种药物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
如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能被生姜减轻或消除,这是需要利用的配伍,在生半夏和生南星的加工炮制上就充分利用了这一点
二、妊娠用药禁忌妊娠用药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