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定铁路专用线铺轨工程合同篇一:铁路专用线合同专用线使用(装卸)合作协议甲方:中国十七冶物流与装备成套公司(原中国十七冶材料公司)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有偿使用甲方的铁路专用线,并以甲方的名义到达钢材
为更好地合作与明确双方职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提供场地、装卸车以及与火车站进行专用线交接车有偿服务,并负责材料代收、代保、代发,综合服务费计价:每节车皮收取1360 元(钢材单件重量不超12 吨)
2、结算方式:月底按双方已签证到达的车皮数量和发出材料量为结算依据,每月25 日结算一次,甲方收款后开具税务发票
3、车皮到达后,甲方提供优质的装卸车服务,乙方应在日内清空卸在甲方货场内的钢材
超过日,甲方将根据货场的实际情况,有权拒绝乙方车皮进入甲方专用线
同时,按货场内乙方钢材的实际吨位元/ 吨每天收取场地费
4、乙方在计划车皮发出前,应及时将车皮号通知甲方,便于甲方与火车站交接,安排货位及组织卸车
5、乙方发货时要提前通知甲方发货规格、数量、收货人、货物到达目的地及联系方式
6、乙方应派专人负责与甲方相关人员办理各类到达、签证业务,并按协议要求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7、甲方铁路专用线如遇政策性调整或乙方终止钢材到达,均应提前 20 天通知对方,结清相关费用,同时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对方损失及如期利润
8、乙方经铁路发运到甲方的货物按甲方要求填写铁路货物运单,具体格式如下:到站:马鞍山专用线:中国十七冶材料公司收货人:中国十七冶材料公司专用线(####公司)9、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由马鞍山市仲裁委进行仲裁
10、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1、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 中国十七冶物流与装备成套公乙方 : 代表:代表:二 O一一年月日说明:中国十七冶材料公司因公司整合,现在易名为中国十七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