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 ** 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 ** 管理处 计划 目标得以实现,经公司与目标责任人(管理处经理)共同商讨,已确定物业管理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并由目标责任人代表物业管理处签署确认
1.责任目标(1)管理目标a) 全年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注: "重大安全事故 " 是指:★ 因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员工死亡事故;★ 因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公司很重要财产报废、损毁事故;★ 因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火灾事故;★ 因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水浸事故;★ 因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恶性治安事件
b) 所辖物业设施设备的使用完好率达100%以上
c) 员工上岗 培训 合格率 100%以上
d) 员工对管理处的满意率达90%以上
e)2000 年年底前,获得" 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 称号
(2) 服务目标a)住户对管理服务工作的满意率达95%以上
b)员工对饭堂服务工作的满意率达95%以上
(3) 经营目标a) 全年各项开支控制在万元以内(详见《预算明细表》)
b) 全年实现经营利润万元
2. 为做主上述责任目标的实现,责任人(管理处经理)的权力如下;(1)人事管理权a) 对物业管理处班组长(含)以下各级员工的组阁权、奖罚权、任免权、解聘权(财务人员除外)
b) 对物业管理处副经理、部门主管/ 副主管、财务人员的任免、调配、解聘、奖罚的建议 权c) 编制范围内临时工的招聘录用决定权
d) 工薪标准范围内的调薪建议权
(2) 财务管理权日常经营管理资金600 元以风的支出决定权、借款审批权
(3) 管理决策权a) 主持物业管理处的日常管理工作
b) 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工作程序、管理制度
c) 主持召开物业管理处的各类工作会议
d) 审核管理处各类经济合同
(4) 申请支持权a) 依据物业管理处的工作进展情况申请专项经营管理资金和其他资金支持
b) 申请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