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车队合同甲方:乙方: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租用乙方的工程车辆,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一、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设备状态良好可随时正常使用的规格车辆,并负责车辆的操作、维修及管理。二、 乙方每车提供有一定驾驶经验,并含有对应驾驶证的驾驶员 2 名。负责对驾驶员及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必须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其负责全部活动范畴内的安全生产及安全教育,若乙方在施工中由于本身失误而造成的人身伤害或第三方伤害及损失,责任由乙方全部承当。三、 乙方自行负责全部车辆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施工区以外的各项费用及纠纷,若发生车辆的丢失、损坏或纠纷,一切损失由乙方承当。四、 乙方按甲方的规定,准时从指定土石料场把土石料安全运至施工现场,沿线注意环保尽量减少尘土和废气污染,按规定路线行走,否则一切后果自行承当,给经理部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若乙方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提出警告、处分或终止合同。五、 车辆租赁费按实际工作量进行计算,每天的工作量必须定时按规定时间由施工负责人开具工程任务单,并交由分部经理签字,然后报统计员进行统计,未经甲方同意或没有正当理由未准时开票的,过后不再开票,其后果由乙方承当。六、 结算方式: 七、 结算单价: 数量以甲方工程量为准,运距按实际计算。八、 未尽事宜协商解决。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负责人: 负责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