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卫生事业管理学教研室授课内容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管理体系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机预防机制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概念的特征:•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往往突如其来,难以预测,应当属于不可抗力;•公共性,事件在公共卫生领域发生,针对的不是特定的人,而是不特定的社会群体,主要影响社会公众利益;•危害性,突出表现为可能或已经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并且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和危害影响要发展或达到一定的程度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管理体系•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03年5月7日,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我国第一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对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做出明确规定: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管理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管理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国务院设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组成,国务院主管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地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