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体温检测制度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我校建立对学生进行体温监督制度。具体规定以下。一、学生体温自行检测制度1.学生体温检测时间:每日二次。即:学生上午到校前、在家晚餐后睡觉前。2.学生在家,由家长负责对孩子进行体温检测,分别在统一制订的统计卡上做好统计,并签名。3.每天上午学生到校时,各班级统一检查,然后把具体状况上报学校。4.上午学生到校时,没有在家中进行体温自行检测的学生由晨检人员、班主任教师进行补测,并在统一制订的统计卡上做好统计,并签名。二、班主任、有关晨检人员在学生进入班级后,应对晨检统计卡进行复核,对体温有发热的学生、患儿,应立刻对该学生再次进行体温检测。三、班主任负责每天将本班学生的检测成果进行登记统计,学校卫生教师负责每天将全校学生的检测成果进行登记统计、汇总。如发现体温高于 37.3 度的学生应立刻按晨检制度规定处置。四、每天下午放学时,学生由班主任将学生统计卡交给学生本人,带回家中交给家长。统计卡应妥善保管,每七天更换一张,由学校统一制作,统一发放,每天带回家检测,上午入校时带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