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承包合同书建设方:青海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方)承包方: 卢立胜 (乙方)经建设方与施工承包方协商,承包方意向承建建设方拟开发的乐都惠沣新城一期工程项目
现就初步达成下列意向合同:一、项目规模及承包标段1、第一期拟建建筑场地挖土面积约 1 万平方米,造价 100 万元(人民)
二、对承包公司的有关规定1、施工公司资质:必须含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公司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税务证、取费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法定证件齐全,外省公司必须在青海备案注册登记
承包公司必须出具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2、公司委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含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含有安全考核 B 级证,技术负责人含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等管理人员配备满足有关规定
3、公司近三年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分,未与建设单位发生过因工程产生的有关诉讼纠纷,未拖欠过劳务人员工资等纠纷,市场信誉良好
4、公司近三年来完毕过与本工程相类似的业绩,项目部有关技术人员含有高层施工经验,并且有有关业绩
三、乙方在订立合同前,必须向建设单位缴纳履约金 100 万元(人民币),待完毕基础分部工程并验收通过后一次性退还,本履约确保金退还不计利息
四、带资及工程款支付状况由于本工程为开发项目,工程承包方与建设方为一共同利益体,故规定承包方带资承建,具体商定:1、工程带资原则为多层单位工程垫资到框架封顶,小高层及高层垫资到框架层数的二分之一;付款在施工承包合同中具体商定
2、后来完毕工程量每月按工程进度在施工承包合同里具体商定
3、质量保修金按国家规定扣留和退还,保修金不计利息
五、工程材料施工公司所采购的材料、设备严禁使用非标材料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小钢厂及杂牌钢筋用于该工程,本项目所用钢筋均为建设单位指定产品(待定)
对装饰材料必须先提供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