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县避灾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有关各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下列合同:发包方(下列简称甲方): 承包方(下列简称乙方): 一、承包方式及工程范畴 1、承包方式:本合同采用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和控制总价的方式进行发包
合同单价内含材料费、人工费、转运费、租赁、使用费、临时设施费、税费等与本项目工程有关的全部费用
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再次转、分包
2、承包范畴:(1)工程名称: (2)工程规模:宅基地治理 亩,挡坎工程 m³
二、计价方式:计价方式:采用固定单价和控制总价计价
本工程固定单价为挡坎工程 230 元 /m³ ,宅基地治理 30 元 / ㎡ ,合同总价为
凡未经甲方承认超出原设计工程量和合同总价之外的工程款,甲方有权回绝支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当
1、工程工期: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工期规定,编制项目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按工期计划施工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甲方确认,工期可按实顺延,但由此造成的费用甲方不予赔偿
3、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三、质量规定质量规定必须符合设计原则,砂浆配比符合规定规定,砌体紧实牢固,勾缝平顺无脱落
四、付款方式1、先由乙方全额垫资施工
2、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
3、本工程结算总价余额 3%作为工程质量确保金,保质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保质期内乙方承当的工程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告知 24 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若乙方不能准时到场进行维修,或维修质量达不到甲方规定,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工程队进行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从乙方工程保质金中扣除
保质期满后,甲方将已支付的维修费用与乙方预留保质金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4、乙方因施工质量不符合规定造成返工的,乙方自行承当所需费用
若不能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