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工程施工技术交底1.编制根据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原则》(GB 50300-)1.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1.3《建筑构造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原则》(DBJ/T01-69-)1.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材料规定2.1 砖、砌块品种、规格、强度等符合设计规定;进场时应含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强度、容量等性能检测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裁减的材料。砖、砌块进场后应取及时样做强度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用于承重构造中的砖、砌块还应按规定做有见证明验。2.2 水泥:采用 32.5Mpa 及以上水泥,水泥进场时含有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使用前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沸煮法实验合格)、强度进行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用于承重构造中的水泥还应按规定做有见证明验。2.3 砂:0.35-0.5mm 的中砂,颗粒规定坚硬干净,不得含有有害物,含泥量不不不大于 5%。3.砌筑施工3.1 砌筑砂浆3.1.1 砌筑砂浆质量规定1、砌筑砂浆应通过试配拟定配合比。当砌筑砂浆的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拟定。2、砂浆现场拌制时,应采用机械搅拌,各组分材料应采用重量计量。3、水泥砂浆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不得少于 2min。4、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搅拌后 3h 内用完,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出 30℃时,应在 2h 内用完。 3.1.2 质量验收1、检查批拟定:同一类型、强度等级、250m3砌体、每台搅拌机应抽取一次做砂浆强度试块,且一次不少于 3 组。用于承重构造中的砂浆还应做有见证取样强度试块。2、强度评定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不不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不不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 0.75 倍。当同一验收批只有一组试块时,该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必须不不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3.2 砌体构造工程3.2.1 基本规定1、在墙体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黎交接处墙面不应不大于 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出 1m。2、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立脚手眼:(1)120mm 厚墙;(2)过梁上与过梁成 60о角的三角形范畴及过梁净跨度 1/2 的高度范畴内;(3)宽度不大于 1m 的窗间墙;(4)砌体门窗洞口两侧 200mm 和转角处 450mm 范畴内;(5)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 500mm 范畴内;(6)设计不允许设立脚手眼的部位。3.2.2 砌体工程施工1、工艺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