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通信卫星通信服务合同甲 方: 公司(下列简称甲方)项目联系人: 乙 方: (下列简称乙方)项目联系人: 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足地体现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卫星通信保障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恪守
一、服务内容1
乙方受甲方委托提供 KU 波段卫星通信站和卫星通信服务
通过亚洲 3 亚太 V 号卫星出口,提供甲方卫星的调制解调器(MODEM)采用双向点对点(A 点到 B 点)的通信方式进行通信
远端速率为上行总带宽不低于 2Mbps
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乙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所商定的服务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即时生效
三、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1
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 元 (人民币 元整)
其中:卫星站设备费用:¥ 元 (人民币 元整)
卫星通信服务费用:¥ 元 (人民币 元整)
付款方式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之后来 5 工作日内通过乙方指定的银行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金额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名称: 开 户 行:账 号:四、保密及服务限制条款1
合同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否则应承当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传输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五、合同变更1
订立本合同所根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订立本合同所根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推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能够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但均应以书面方式拟定
任何一方变更告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告知对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当责任
在本合同使用期内,一方出现上市、被收购、分立、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