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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转移注意事项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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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转移注意事项目录危废系统申报注意事项一危废转移联单注意事项三当前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原因分析危废跨省转移注意事项二1、年度转移计划表1,2,4,5内容都需要填写(若企业有分析报告则表3也必须填写)。附件信息中所有的附件材料都需要上传,其中经营单位指代危废处置单位;2、年度转移计划中申报废物信息时代码相同的废物不能分开申报,否则之后的转移联单中剩余量计算会出错。必须把多种代码相同的废物总量合起来申报,具体废物信息的区分可在填写危废转移联单时区分;例:900-041-493、危废转移联单填写流程已修改:目前危废转移联单是产废单位填写产生单位跟运输单位的信息,提交后由处置单位填写接收单位信息后确认联单;4、产废单位填写好联单之后必须提交,否则接收单位跟环保局都无法查看该联单信息;5、年度转移计划以及转移联单填写错误需要退回修改或者删除的则必须向属地环保局打报告申请退回,在报告上说明情况,并指明是哪条记录出错(年度转移计划修改需写上该计划的转移计划编号、转移联单修改则需写上联单编号);6、企业不能在新增年度转移计划后自己修改产废单位单位名称,若企业名称有变更可重新注册用新账号申报;7、危废转移申请网上申报的是年度转移计划不是管理计划或者申报登记、填写转移日期时要注意截至日期,该计划为年度计划,不能跨年申报不能超出合同上的截至日期。在不超出合同截至日期的情况下可申报至今年年底。拟转移数量也是整年计划转移量的申报;8、企业信息(联系人)有变更需及时反馈,系统自动生成的信息不要随意修改,如企业名称;9、关停、停产、停电施工、摄像头移位及时反馈。目录危废跨省转移注意事项二危废转移联单注意事项三当前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原因分析危废系统申报注意事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转移危险废物途经移出地、接受地以外行政区域的,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沿途经过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目录危废转移联单注意事项三危废跨省转移注意事项二当前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原因分析危废系统申报注意事项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第四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产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第六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第八条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如实填写联单中接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接受单位应当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产生单位,联单第一联由产生单位自留存档,联单第二联副联由产生单位在二日内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单位将联单第三联交付运输单位存档;将联单第四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五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二日内报送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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