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友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合同经营协议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合股共同经营永州市广友物流有限公司,并制定合股经营(以下简称)协议书
第二条公司宗旨是:合作愉快、优质服务、安全快捷、做稳做强
第三条公司名称为永州市广友物流有限公司第四条公司冷水滩地址:冷水滩凤凰园梧桐东路,万花小区临街门面,分部道县,江华,江永,宁远,新田,蓝山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货运、仓储现货、 多式联运信息配载 (以国家颁发的道路运输有关证件准许)
第六条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责任承担责任
第七条广友物流公司在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章股东第八条公司股东共名,姓名如下股东姓名:,住所,身份证号,住所,身份证号,住所,身份证号第九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通过股东会,对公司重大决策,按股持股份比例,享有表决权;(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依本协议书规定领取红利;(四)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经营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查询和咨询;(五)公司清算解散后,按所持股份分享各自投资资产的剩余资产
第十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广友物流有限公司经营的宁远、新田、蓝山、道县、江华、江永线路加现有固资入股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遵守公司协议,保守公司秘密;(四)支持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挥
第十一条股东权利受到侵犯,股东可通过执行董事书面请求公司限期停止侵权活动,并补偿由被侵权导致经济损失
如公司经营法院或公司登记机关证实未在所要求的期限内终止侵权活动,被侵权的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退股,其所拥有的股份由其它股东协议摊派或按持股比例由其它股份认购
第十二条各股东对公司的资产()万元,所占比例为:占公司资产的 % 占公司资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