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企业标准Q/SJQ/SJG-13-05-2012代替Q/SJG-13-23-2024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2012-07-30 发布2024-10-01 实施实施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前 言本标准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暂行办法》、《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公司的具体实施。本标准是对 Q/SJG-13-23-2024《安全奖惩管理规定》的修订。本标准与 Q/SJG-13-23-2024 的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部分单位名称。—— 对管理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 Q/SJG-13-23-2024。本标准由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马万进、董天虎、邢吾生、郭文保。本标准历次发布版本为2024年。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参加生产的公司各单位及各层级员工的奖励、事故处罚、违规违章处罚。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02 号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 15 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13 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5 号3 职责3.1 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奖惩,各二级单位提出申请,报安监局审核,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3.2 安监局负责安全风险抵押、绩效考核、特别事件的奖惩考核。3.3 企业管理部负责奖金的审批工作。3.4 财务部负责奖金的发放工作。3.5 监察部负责安全奖惩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总则4.1.1 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仔细履行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在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部门、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故障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判和处罚,对失职、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