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佛山市高超区沧江中学师德法律规范与考核制度为了提高老师们的师德水平,使学校师德建设形成一种良好的机制,进而来提高老师队伍的整体师德水平,特制定我校师德法律规范与考核制度如下:一、老师师德法律规范1、提高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改善知识结构和技能结构,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2、关怀学生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注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3、以进展的眼光对待学生,对学生作出客观、全面和公正的评价。4、老师要着装干净大方,谈吐文雅,行为法律规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仔细备课,仔细批改作业,仔细进行课后辅导,着眼于全体学生的全面进展。6、严格执行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不准上课迟到、早退或拖堂;不得随意调课。7、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不强行挤占学生课余时间,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有义务进行无偿课外个别辅导,不准对所任教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8、在教学工作中使用法律规范职业用语,不准侮辱学生的人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要服务于学生、尊重学生、爱护学生、深化学生。9、树立法制观念,常常学习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维护学生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10、发现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要及时教育,发现学生出现意外等情况要及时实行措施并及时通知家长。11、同事之间和谐相处,团结友爱,共同学习,共同进步。12、上班期间不准参加任何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师德师风建设方式1、举办专题讲座。2、以每年庆祝老师节和表彰优秀老师为契机,集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3、组织老师进行演讲等活动、参加培训活动。三、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奖惩办法1、考核办法:根据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及本制度进行考核。2、奖惩办法:(1)对有体罚学生及其他有悖师德行为者,师德考核均按不合格处理。(2)对师德标兵进行校内表彰和报送上级部门表彰。佛山市高超区沧江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