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第一节 目的为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加大安全工作的程序化管理和控制,做到奖罚分明,本着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车间及各部门
第三节 内容1、安全工作实行月检查、季评比、年累计的管理办法
2、对平常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或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经公司安全部门提出,由公司安委会批准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3、凡阻碍安全工作、乱动和损坏消防设施,阻碍安全工作进行的,由安全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对引起严重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由公司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奖励执行标准4
1 对部门的奖励执行标准对科室、车间、仓库等各部门安全生产无事故、无安全隐患的由公司年底颁发年终安全奖
2 对主管领导的奖励办法公司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由公司对主管领导进行奖励
3 对个人的奖励执行标准(1)能够发现火警或扑灭初起火源,使公司财产和个人生命安全免遭损害的,根据情况奖励 200-5000 元
(2)能够积极协助安全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 200-1000 元
(3)能够为公司安全生产提供合理化建议或发现重大隐患者,奖励 500-2000 元
(4)以上各项均由安全部门认可,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执行
5、处罚执行标准5
1 对部门和主管领导的处罚标准(1)造成重大或特重大安全事故者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主管领导、安全部门、车间主任等承包范围内的责任人,应视造成事故责任大小,针对性处理
(3)由于安全事故造成停产,否决主管领导当月奖,否决安全部门当月奖金、车间领导当月奖、车间全年安全奖,直接责任者视情节严重情况,由公司处理或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事故损失在万元以上及其它情况的,否决主管领导当月奖,否决安全部门两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