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适用范围及目的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内各运行部门和人员
适用于进入公司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和公司内各生产作业工序
目的:为法律规范公司各类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危险作业事故的发生,预防和控制可能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术语和定义 (一)危险作业:对操作者本人或周围其他人、其他设备、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二)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三、职责 (一)委外项目涉及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职责 1、施工单位 法人代表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施工现场所涉及各项危险作业安全措施落实管理,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
2、供应部负责委外施工过程中所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对施工单位所涉危险作业行为进行监督,有权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安全措施落实等问题进行责任追究,有权依法查处各类违章作业和违纪行为,制止施工单位和施工项目的“二违”作业
对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单位提出考核建议,下达整改通知,取消施工单位在我公司施工的资质
3、运营监督管理部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设备设施维修、安装委外项目和外来施工单位涉及危险作业的进行监察管理,对涉及危险作业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外来单位、项目发包部门进行考核
(二)公司内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职责 1、各部门 对本部门所从事危险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2、运营监督管理部对公司各部门所从事危险作业负安全监察管理责任
对涉及危险作业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提出整改处理和进行考核
3、危险作业负责人 负责危险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和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落实已制定的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合理调配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4、安全监护人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确认危险作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