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8—4老师奖励制度为了促进学校的教学教研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调动老师工作积极性,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就教学教研、竞赛等项目奖励问题,作出如下规定:一、教学效果奖(1
4 项适用于初一、二级,5 项适用于初三级)1
a.各科任任教的科目的优秀率、及格率进入全县前 10 名,按县排名后再在本校排定名次,按以下等第给予奖励:优秀率第一名奖 300 元,第二名奖 250 元,第三名奖 220 元,后面名次依次递减20 元;及格率第一名奖 200 元,第二名奖 150 元,第三名奖 120 元,后面名次依次递减 10 元
优秀率、及格率同时进入全县前三名的,年度考核中优先评定为优秀
b.优秀率县排名在 16-20 名,奖励每科任 50 元;优秀率县排名在 21 名之后,奖励每科任 20 元
按本级实际数据达四类标准以上,均可享受此项奖励
四类:每级每科奖 120 元;三类:每级每科奖 160 元;二类:每级每科奖200 元;一类:每级每科奖 240 元
(说明:各科任按实际任教的达类科目的班数领取奖金)3.优秀生贡献奖
各班优秀生人数跟上一学年持平,奖励该生科任:初一级奖350 元,初二级奖 400 元
各班优秀生人数比上一学年有增加,每增加一人,初一级奖 700 元,初二级奖 800 元
奖金到班,由班任按贡献分比率分配到人
(总分优秀生,某科未达优秀,只能得 50%的该项奖励
)4.进步奖凡某班某科优秀率县排名比上一学年有进步,每前进一名,奖励该班科任 20 元,以此类推
5.中招奖a.凡是考取县重点中学、且总分达优秀,奖励每生所在班科任700 元;优秀生完成率达到全县平均数,奖励每生科任 1400 元(优秀生完成率=优秀生人数/报考人数)b.考取县重点中学人数完成率达到全县平均数,奖励每生所在班科任 140 元;超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