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三重一大 制度的建立完善市公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和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明确市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范围 市公司首先明确了“三重一大”的各项内容,也就是要细化哪些决策内容对于市公司而言属于“重大问题”,哪些人事任免属于“重要人事任免”,哪些项目属于“重大项目安排”,哪些资金的使用属于“大额资金的使用”
根据工作的实践市公司认为应把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的措施”、“年度工作计划、重要教育活动和重要工作部署”、“讨论加强公司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规划、制度和措施”、“讨论职责范围内涉及全体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4 项内容作为“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
把“中层领导职务的任免”、“非领导职务的晋升”、“班子成员的任免”、“后备干部人选的选拔”4 项人事工作作为“重要人事任免”的内容
把如改建、扩建工程、大型装备、设备采购项目作为“重大项目安排”的内容,并根据市公司自身实际确定“大额资金使用”的资金额度
(二)法律规范市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法律规范的决策程序是保障“三重一大”实体性问题落实的必要保障,为此要对决策过程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等加以细化增强可操作性
公司在决策程序上主要分为三个阶段:酝酿阶段、决策阶段、执行阶段
在酝酿阶段应充分征求意见,首先,要广泛深化的调查讨论,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其次,适当进行酝酿
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
第三,根据程序提议
提请领导班子会议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前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确定
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第四,做好相关的会议准备
在决策阶段应在程序上明确规定“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
如根据公司实际,规定召开有关会议的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