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 目的1.1 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明确劳保用品使用年限、责任,合理配备工装,树立企业形象2 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3.1 综合管理处负责制定各工种劳保用品的配备明细、使用年限;3.2 管理处负责提供新员工名单,并明确工种;3.3 综合管理处负责编制劳保用品的采购计划及劳保用品的购买工作;3.4 管理处负责在员工入职、离职时,填写发放、收回员工服装通知;3.5 综合管理处负责办理工装和劳保用品的验收、入库、发放、登记工作;3.6 管理处负责管理、监督、检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4.劳保用品的工种配备、数量及使用年限4.1 见附表(一)4.2 见附表(二)4.3 劳保用品采购方式统一由综合管理处联系厂商安排订购事宜,按员工实有数加制 10%以备新进人员之用。5.采购程序5.1 根据人员定额,综合管理处提出采购计划,经经理、副总批准后按《采购标准作业规程》进行购置;5.2 其他劳保用品采购:由相关各管理处按《采购标准作业规程》提出计划,综合管理处安排采购;5.3 仓库管理员按《仓库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入库。5.4 普通员工岗位、工种变更,由本人将未使用到期限的劳保用具(含工装)清洗洁净、折叠整齐交库房。仓库管理员按《仓库标准作业规程》办理入库。6 劳保用品的发放程序6.1 新到职人员持综合管理处签发的到岗通知单,到仓库管理员按岗位、工种领取劳保用品;6.2 仓库管理员按《仓库标准作业规程》办理出库。7.3 劳保用品管理措施7.4 综合管理处/管理处负责员工劳保用品的日常管理,并接受综合管理处的监督和检查。7.5 享受劳保的员工必须按规定使用,执行情况与品质的绩效考核相结合。7.6 各劳保用品严格根据规定的使用时间发放,凡在使用期限内劳保用品丢失、损坏的应自费购置。7.7 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规定穿着工装,保持洁净、完好、统一。工装只限本人在工作状态下穿着,不准外借、送给他人使用(含亲属、朋友等)。7.8 违反着装规定者,按公司制度规定处罚,管理处监管不到位,扣品质分 3-5分。7.9 各工种的工作服到使用期限需要更换的,发放时间统一至:夏装:每年 5 月 1日;冬、夏装:每年 10 月 1 日。7.10 服装更换期限是从员工个人领取服装之日算起,若员工领取的旧服装,更换服装的时间应是规定期限减已使用时间。7.11 普通员工离职时,应在办理手续前将服装清洗洁净送回库房。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本规定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