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谢湾镇中心小学 2024-2024 学年度第二学期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为建立科学、法律规范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制造性,依据洛人劳发(2024)322 号文件《关于印发<洛南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方案>的通知》精神,依据《谢湾镇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科学法律规范的教职工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阔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我校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进展。二、分配原则: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老师、骨干老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老师倾斜。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加权和监督权。三、领导机构:1、在镇中心校组织管理下,学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考核实施。组 长:赵建设副组长:阮小年 成 员:方 瑜 何新亮 王惠萍2、学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监督组织,监督员对考核小组实施的考核全程代表教职工进行监督。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性。 监督员:陈军 周斌 焦亚平 吴敏 石康玲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1、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全校教职工绩效工资总数的 30%﹢全校教职工倾斜性绩效工资。2、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师德师风、老师考勤、工作完成、工作业绩和安全责任五项构成。3、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师德师风 10 分、老师考勤 5 分、工作完成 5 分、工作业绩 60 分、安全责任 20 分的比例进行考核分配。五、实施范围和时间1、按上级规定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正式在编在职老师。2、本方案有效实施时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六、考核分配办法(一)师德师风:(10 分)此项工作由赵建设同志负责考核;1、仔细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规定,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记笔记、写心得,各项工作达到学校具体规定要求,无任何违反师德师风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