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谢湾镇中心小学 2024-2024 学年度第二学期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为建立科学、法律规范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制造性,依据洛人劳发(2024)322 号文件《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依据《谢湾镇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科学法律规范的教职工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阔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我校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进展
二、分配原则: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
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老师、骨干老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老师倾斜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加权和监督权
三、领导机构:1、在镇中心校组织管理下,学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考核实施
组 长:赵建设副组长:阮小年 成 员:方 瑜 何新亮 王惠萍2、学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监督组织,监督员对考核小组实施的考核全程代表教职工进行监督
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性
监督员:陈军 周斌 焦亚平 吴敏 石康玲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1、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全校教职工绩效工资总数的 30%﹢全校教职工倾斜性绩效工资
2、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师德师风、老师考勤、工作完成、工作业绩和安全责任五项构成
3、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师德师风 10 分、老师考勤 5 分、工作完成 5 分、工作业绩 60 分、安全责任 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