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厦门公司招商政策各所属单位:为明确区域招商政策指标,对产品招商进行法律规范把控,现将 2024 年厦门公司招商政策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厦门公司及其所属区域传统渠道销售
二、适用时间适用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品牌招商政策1、 核心品牌玛茜、葡金、红蔓、不允许签给同一客户
出于品牌长期招商布局考虑,一份协议只能签订一个品牌,不允许同一份协议签订多个品牌
(以下辅助品牌例外: 卓林、北海岸、Castel-酒庄酒,宝籁、8 号酒窖、黑岩石、柏雅、傲柏)备注:考虑到甘恰的高中低产品线已齐全,不再将其作为补充/辅助品牌签入协议
老客户协议中含甘恰产品的,如有需要可延续在新协议内
新客户要操作甘恰产品的需要单独签定协议
2、 出于对经销商权益的维护,也为了市场管控的需要,不论新老客户,凡签订协议均需按要求缴纳市场管理保证金及首批款(16 年之前已缴纳市场管理保证金的客户可维持原保证金额度)
不同品牌协议市场管理保证金需单独缴交,不可与其他品牌协议并用一份市场管理保证金
市场管理保证金缴纳标准:协议期年度任务客户类型市场管理保证金额度50 万元以内县级一级代理客户≧5000 元地市级一级代理客户≧1 万元特约经销客户≧5000 元50 万-100 万——1-2 万元100 万元以上——2 万元3、 续签协议,凡涉及随货及年度达量支持,协议定量不得递减;存在协议定量递减情况的,其随货支持及年度达量支持须相应减少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 品牌酒销售政策:编号品牌销售区域首批年度定量随货支持年度达量支持其他要求备注1玛茜(不含经典)、葡金、红蔓、嘉露、皇家花园(不含经典)、黑塔、宾杰、烙克、宝逸、赤鹿、倍丽、甘恰全国5 万≦首批≦20 万地市级一级代理≧40 万县级一级代理及特约经销≧20 万≦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