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复杂程度等级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场地(复杂场地) 1.对建筑抗震危险的地段; 2.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 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强烈破坏; 4.地形地貌复杂; 5.有影响工程的多层地下水、岩溶裂隙水或其他水文地质复杂、需专门研究的场地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场地(中等复杂场地) 1.对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 2.不良地质作用一般发育; 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一般破坏; 4.地形地貌较复杂; 5.基础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的场地
三、符合下列条件者为三级场地(简单场地) 1.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小于 6 度,或对建筑抗震有利的地段; 2.不良地质作用不发育; 3.地质环境基本未受破坏; 4.地形地貌简单; 5.地下水对工程无影响
注:1.从一级开始,向二级,三级推定,以最先满足的为准: 2.对建筑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的划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没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确定.地基复杂程度等级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地基(复杂地基): 1.岩土种类多,很不均匀,性质变化大,需特殊处理; 2.严重湿陷、膨胀、盐渍、污染的特殊性岩土, 以及其他情况复杂,需作专门处理的岩上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地基(中等复杂地基): 1.岩土种类较多,不均匀,性质变化较大; 2.除本条第1 款规定以外的特殊性岩土
三、符合下列条件者为三级地基(简单地基): 1.岩土种类单一,均匀,性质变化不大; 2.无特殊性岩土
注:从一级开始、向二级、三级推定,-最先满足的为准.勘察阶段的划分 勘察阶段的划分,宜与设计阶段相适 应,一般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初 步 设计勘察和详 细 勘察
对一些 面 积 不大,建筑物 性质和总 体 位置 已确定或单项 岩土工程(如 基础托 换 或加 固 、 已有边 坡 的局 部 加 固 等),且 已有工程的地质资 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