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槽验收注意事项 在建筑施工时,对安全要求为二级和二级以上的建筑物必须施工验槽
验槽时一般应按下列方法、步骤进行: 1 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和条件: 1
1 勘察、设计、质监、监理、施工及建设方有关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到场; 1
2 附有基础平面和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结构图; 1
3 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
4 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良好的基槽
2 无法验槽的情况: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能达到验槽的基本要求; 无法验槽: 2
1 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 2
2 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 2
3 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 2
4 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
5 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附有结构设计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图纸
3 验槽前的准备工作: 3
1 察看结构说明和地质勘察报告,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告所提供的是 否 相同; 3
2 询 问 、察看建筑位 置 是 否 与勘察范 围 相符 ; 3
3 察看场地内 是 否 有软 弱 下卧 层; 3
4 场地是 否 为特 别 的不均 匀 场地、勘察方要求进行特 别 处理的情况;而 设计方没有进行处 理; 3
5 要求建设方提供场地内 是 否 有地下管 线 和相应的地下设施; 3
6 场地是否处与采空影响区而未采取相应的地基、结构措施
4 推迟验槽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推迟验槽或请设计方说明情况 4
1 设计所使用承载力和持力层与勘察报告所提供不符; 4
2 场地内有软弱下卧层而设计方未说明相应的原因; 4
3 场地为不均匀场地,勘察方需进行地基处理而设计未进行处理; 5 浅基础的验槽: 基础埋深小于基础宽度、深度小于 5m 的基坑为浅基坑
一般情况下,除质控填土外,填土不宜作持力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