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争议的处理办法与注意事项 一、专题界定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应该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来处理
本专题所讲述的内容就是包括工伤争议的程序是什么、工伤赔偿的依据是什么、谁应该获得赔偿、工伤保险的待遇如何等工伤引起的劳动争议问题
二、名词解释 1 、工伤: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执行职务而受到的急性伤害
2 、职业病: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有毒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
3 、法律程序:法律程序是指人们进行法律行为时必须遵循或履行的法定时间与空间上的步骤和形式,是实现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合法方式和必要条件
三、案例分析 案例 1 :建筑工程承包过程中的工伤事故争议 【案例】赵某 1996年 3月向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口头上承包了林某住宅(五层一栋)的室内装修工程,后私雇外地民工吕某等人装修施工
1996年 4月 3日,吕某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将铝合金压条碰到窗口附近的高压线上,双臂被电击伤,导致双上肢损伤后肢体缺失,随即住院治疗到 6月出院,用去医疗费 15235
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有关规定,认定其损伤构成重伤
另根据《职工工伤与执业病致残程度》的相关标准,认定该损伤达二级伤残
因吕某对赵某给付的赔偿金数额不满意,所以向当地劳资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院最终判决:吕某的医疗费、营业费、误工工资、20年的伤残生活补助费、护理费、假肢费等合计 175329
35元,由赵某在判决生效后 15日内一次性给付;赵某确实无力履行时,第三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
【评析】在我国,建筑工程的施工往往采用承包的方法,由于管理不严,加之回扣盛行,导致层层转包,无效承包的现象十分严重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建设工程中,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必须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