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供电公司 电网建设工程三、四级验收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期间质量管理行为,强化对电网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三级验收和监理四级验收各环节的把控,加大对各级验收中反复出现问题的问责追究力度,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和河北省电力公司的有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电网建设工程的三、四级质量验收实行阶段性分级验收,工程需通过施工单位组织的三级验收并由监理单位完成初检,具备消缺条件的缺陷已全部消缺,方能申请单位工程中间验收或竣工预验收。其中三、四级验收流程如下: 施工单位三级验收:班组自检 项目部复检 公司专检 监理单位四级验收:监理初检 第三条 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施工和监理单位各阶段的验收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邢台供电公司负责建设管理的电网建设工程项目。 第二章 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 业主项目部(建设管理单位) (一)负责与施工和监理单位签订合同,针对施工和监理单位在工程三、四级验收中的工作流程和管理行为,在质量保证金的扣回和支付办法中制定相关条款,落实本管理规定对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违 约责任追究要求。 三 四 级 验 收 制 度 --第 1页三 四 级 验 收 制 度 --第 1页(二)审核施工和监理单位在工程三、四级验收中形成的《不合格项记录及处理单》,如发现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违约情况,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对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合同结算。 (三)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业主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中的施工和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打分表对施工和监理项目部进行综合评价,上报河北省电力公司后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激励办法》相关规定对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合同结算。 (四)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验评范围划分表》和监理单位上报的《变电站(输电线路)工程监理初检报告》,组织开展工程中间验收或竣工预验收。 第六条 施工项目部 (一)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规定的工作流程开展电网建设工程的三级验收。 (二)针对三、四级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组织消缺整改工作,完成规定的验评程序,详实填写三级验收中的《不合格项记录及处理单》,汇总后上报监理项目部和业主项目部。 (三)三级验收完毕后,出具《三级验收报告》,向监理单位申请四级验收。 (四)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或在竣工验收后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