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 公司顶层设计方案(I 蓝本)最近碰见几个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都在问一个问题,是直接持股上市好呢,还是先设一个控股公司再持股拟上市公司上市好呢,正好前面也做过一些分析,拿出来分享一下
自然人直接持股与控股公司持股只是持股方式不同而已,不影响控股股东的合计持股比例
但是基于以下原因,一般而言,我们是建议实际控制人最好成立一个控股公司对拟上市公司持股,然后再去上市,当然可以留少量一部分用于2直接持股
一、集中股权,提高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提高在并购重组过程中以股权作为支付方式能力
看两个例子一目了然
某上市公司(信息来源于招股书)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钱忠良为实际制人
管理团队主要成员雷斌、汪建军、卜文海、王海滨、尹显庸、杨燎、张军、李远恩、张曹、龚崇明、王浩、姚兵、田琳、杨勇、黄文勇、李成静、贾云刚、冯嫔、盛科、叶娟、蓝灵以及王定英、睢迎春共 23 人为一致行动人
序号2010 年 9 月至今前十大股东持股数(万股 1持股比例1钱忠良1553
10%2刘海屈632
37%3绵阳博业4805,59%4绵阳依洋433
05%5绵阳智宇4325
03%6云南佛尔斯特4004
66%7绵阳皓景3624
22%8贾文凤2753
20%9汪建军2112
46%10雷斌191股权如此分散,首发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忠良的股份更被稀释
按照 2014 年 11 月 26 日的收盘价计算,钱忠良的股份市值仅为 3
5 亿元左右,也就是说目前只要收购一个标的以股份支付的话,价值超过 3
5 个亿其控股地位就不保(虽然有一致行动协议,但是多麻烦啊)
如果将这些一致行动人全部放在一个公司然后对上市公司持股,那么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就会高很多,对外并购股权支付的空间就会大很多
另一上市公郁全和、郁護秋邱英琴、黄忠利曹%岐等 8 位自燃人润海投资無四家投资公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