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承诺书(项目 ) 位于(地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为严控施工扬尘污染, 改善环境质量 ,2018 年, 我项目建设、 施工、 监理单位特向景县住建局作出以下承诺:一、建设单位:1、把扬尘污染治理做为签订承发包合同的重要内容, 明确扬尘整治责任
2、为施工单位开展施工扬尘综合整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 )元及时拨付 , 并监督施工单位专款专用
4、按照有关规定足额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保证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有效减少扬尘污染
二、施工单位 : 1、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 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并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制定具体防
2 治措施 , 确保施工场所和周边环境的清洁
2、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 并应采用硬质围挡
城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
5m, 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
围挡应牢固、稳定、整洁
距离交通路口20m范围内占据道路施工设置的围挡, 其 0
8m 以上部分应采用通透性围挡 , 并应采取交通疏疏导和警示措施
3、对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加工区、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水泥、砂石、土方及物料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4、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装置, 对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 方可驶离施工现场
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5、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 应采取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 并应及时清理废弃物
6、施工现场的水泥、沙子、石子、钢筋等建筑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并设置材料标识牌, 分类整齐存放
7、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 要辅以洒水降尘等措施, 遇到风速四级及以上天气或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必须停止土方施工和其他易产生扬尘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