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x'x 镇总校2024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各中学、小学、教学点: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广阔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制造性激发教职员工创新精神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24]44 号)及青教发【20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关于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以及教育局具体分配方案,特制定八道河总校 2024 年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含特岗老师),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内事假超过一个月、病假超过两个月、连续矿工三天累计旷工七天的不发绩效工资二、 单独计提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1
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 总校、中学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参加各总校内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骨干老师津贴 :骨干老师津贴计提方法为:每年进行一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考核,对考核合格且达到任课课时要求的省、市、县级骨干老师和学科首席老师每人每年发放老师津贴 500 元(不重复计发)
寄宿制学校老师超工作量津贴:老师超工作量津贴计提方法:全县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 3
4%用于老师超工作量津贴(寄宿制学校学生早晚自习纳入超工作量范畴),根据寄宿制学校住宿生人数分配,每年分配一次,各寄宿学校每学期对教职工超工作量工作情况做好考核,年底分配工作由寄宿学校具体负责
三、全县统一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1、农村学校老师补贴:按实际发放数额计提
根据我县学校的交通条件和艰苦程度,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讨论确定我县农村学校老师补贴划分为三个等次:单人独校(非本村)老师享受一等农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