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通风科八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材料之三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审议稿)为了仔细贯彻落实《东曲矿井瓦斯治理考核办法》(矿发 2 号)文件精神,切实搞好生产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加强“一通三防”管理,落实责任,完善设施,强化监督,法律规范行为,提高矿井“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水平和抗灾能力,杜绝瓦斯、煤尘等重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1、在岗科干部和队长、书记、技术员,必须按时参加每天下午 3点召开的碰头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和工作任务,迟到者罚50 元/人
次,无故不参加者罚 100 元/人
2、科每周二下午 3:00 召开的安全例会,付队长以上干部及相关业务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迟到者罚 50 元/人
次,无故不参加者罚 100 元/人
3、每天碰头会安排的生产任务和安全工作 ,各队要按要求及时组织完成,任务未完成的罚 100—500 元/次,未做安排的视情节轻重罚责任人 100--500 元/人
4、各队主要领导,每天必须按时主持召开班前会,安排当班生产任务、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且班前会必须保证不少于 10 分钟的安全教育时间,并实行班前签到和班后盖章,班前会要进行班前排查工作,如发现酒后、疲劳和情绪异常等人员上岗时,罚主持人 50 元/人
次,并令其立即纠正,如因此造成严重后果者按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5、各队要按要求组织开展准军事化活动,排队整齐,口号声音要洪亮,按要求上、下人车,否则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罚
6、各队要仔细组织开展好“每日一题”、“每周一课”和“每月一考”活动
否则,罚队长、书记、技术员各 50 元/次
罚集体 100--500 元/次
7、各队要仔细组织开展手指口述工作,特别工种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监测工、绞车司机、瓦斯抽放工等)现场遇到领导时,必须进行手指口述;集体作业人员由带班干部或班长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