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 1:2024 年度旅行社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桂林市旅游局制为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旅游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旅行社安全经营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遏制旅游安全事故的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发生, 旅游局决定与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签订 年度旅行社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颁发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注册,颁发工商营业执照的旅行社
二、责任目标(一)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机构)1、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旅行社从业人员超过300 人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0 人以下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二)严格执行旅游安全法律规定1、依据《旅游法》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
对直接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等从业人员开展常常性应急救助技能培训,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实行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组织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应当实行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在旅游活动中以明式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以下说明或警示:(1)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
(2)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3)未向旅游者开放的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
(4)不适宜参加相关活动的群体
(5)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
3、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应当立即实行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三)法律规范经营旅游业务根据《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