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方高坪治超检测站管理制度(意见稿)为切实加强治超工作的管理,使治超工作法律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管理水平,依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考勤及工作制度第一条、工作期间不得迟到、早退、矿工。第二条、工作人员因病(事)请假,确定无法代班的,必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由带班班长签字批准方可休假,请假超过两个班次以上的必须由站长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病假必须有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不含意外损害)。第三条、婚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批准的假期,请假人必须将请假条交办公室留存,假期完毕后核对考勤记录。第五条、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迟到、早退、矿工的按以下标准给予经济处理:1、迟到、早退超过十分钟的,每次扣 10 元。迟到超过两个小时的另加扣当日相应的出勤补助,迟到四个小时以上的作旷工处理。2、工作人员请事假 1 日,扣 30 元及当日相应的出勤补助,请事假超过两个班次以上的,除按每个班次 30 元扣除外,另加扣相应出勤补助×1.5。3、无故矿工的第一次扣 100 元,第二次开始每次扣 150 元,当月累计旷工超过 5 次的(含 5 次),报请段部调离本站。4、因工作需要加班、节假日值班、参加学习和其他集体活动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特别情况除站长同意外,一律按旷工处理。5、夜班执法大厅无人值班或者睡岗的发现一次扣班组出勤补助100 元,并扣带班班长 20 元。6、未经处理,私自放行或变相放行超限车辆,第一次扣除责任人 5000 元,第二次除经济处罚外,一律调离执法岗位。7、各班工作必须服从站统一安排,除夜间流动治超外,不得随意改变工作地点,执法大厅必须保证 24 小时有人值守。8、副班长除协助班长开展工作外,负责督促当班工作日志、法律文书的制作和完善。9、各班必须将文书制作、日志填写、扣车登记、大门锁、锁车器的管理落实到人。第二章 交接班制度第六条、交接班应在上岗前十分钟进行,不得影响正常工作。第七条、建立治超工作日志,其内容包括当日工作简要情况,人员岗位安排,超限车辆处理记录及遗留的问题。治超工作日志每班必须由专人填写、保管,在交接班时由交班班长和接班班长分别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签字,及时移交,以备查验。第八条、对扣留的车辆证照,交班前由交班班长提出处理意见,交由财务统一登记,集中处理,不得私自将扣留的证照随身携带。第九条、交接班班长在交接班时应对治超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