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煤炭购销合同合同编号: 需方:六盘水市钟山开发区瑞兴商贸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川心小区供方:威宁县新合洗选厂 、钟山区邦恒洗煤厂 签订时间:2024 年 9 月 1 日需方和供方均为煤炭(生产/贸易)企业
为保持煤炭销渠道的稳定,谋求共同进展,双方同意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就 2024 年度煤炭购销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1
1 供方承诺在合同履行期内供应需方炼焦用洗精煤,具体如下:收货人名称发货站到货站品种规格数量(万吨/月)备注六盘水市钟山开发区瑞兴商贸有限公司二塘站洗精煤2按需方计划均衡发运第二条 质量基准2
1 煤种:主焦煤 Vdaf:18
00%,粘结指数 G 值≥75,其它要求见其他约定:2
2 灰份:Ad≤11%,硫份 St
3 计价水分:9
第三条 合同价格3
1 炼焦煤(Ad%:Ad≤11%)并符合上述质量要求,到站台价为(710 元/吨(不含税)
第四条 质量超标的计价方法4
1 水分结算:实际水份低于 9
0%,不补量;实际水份超过 9
0%按以下公式结算;商品量=(100%-实际水份)÷(100%-9%)×验收量
2 硫份分段结算:第一段:单批硫份 St
d≤(合同基准硫份+0
20%)的批次,进行加权平均结算
加权平均硫份超过合同基准硫份 0
10%在基价基础上减价 15 元/吨结算,加权平均硫份超过合同基准硫份 0
20%在基价基础上减价 20 元/吨结算
第二段:单批硫份 St
d>(合同基准硫份+0
20%)的批次,进行加权平均结算,加权平均结算价格在基价减价 20 元/吨基础上,硫份 St
d 以(合同基准硫份+0
20%)为基准每上升 0
01%依次减价 2 元/吨结算
单批次硫份 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