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石家坡九年制学校学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办法,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 入学 1、新生入学,实行开学通告形式,并将开学通告张贴到各村各组,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即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籍号
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新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新生基本情况表和学生分班花名册,上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份义务教育学籍卡,并由学校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卡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
学籍卡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
学籍卡由教导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二、转学与借读1、 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别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再凭接收学校的“转学回执”, 然后由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连同本人学籍簿、义务教育登记卡一并转出,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 个别学生确有特别情况要求插班的,在学校班额人数许可的前提下,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 凭原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所在学校的转学证明、学籍簿、义务教育登记卡方可办理插班手续,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插入指定班级
3 每个学年度开学后要做好学籍变动表、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在学校存档、一份上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三、休学、复学、辍学
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1) 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2) 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